本报讯 近年来,云南财政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预算管理质量提升“四个行动”,聚焦“六项任务”,不断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力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四个行动”,即实施财政支出政策质量提升行动、规范预算安排,实施项目质量提升行动、做实项目申报,实施预算编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审核把关,实施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项任务”包括:
聚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统筹。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不低于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不低于35%。加强财政资金和单位资金统筹。各部门(单位)的财政拨款收支、事业收支、事业单位经营收支和其他收支等各项收支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批复和管理。凡是未纳入预算编制和批复的收入,一律不予安排支出。建立单位资金和财政拨款安排衔接机制,优先通过单位资金安排支出,对单位资金结余规模较大的部门,相应压减财政拨款。加大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预算的统筹力度。严格项目结转审核,对符合结转规定的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结转后相应减少当年项目预算安排。对于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在保障合理支出需求的基础上,相应核减当年预算安排。
聚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取消基数。所有支出安排不以上年保障水平为基数,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严格审核论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排序,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凡属于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一律清理退出。
聚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设节约型财政。严控行政运行成本。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年初预算统一按10%的比例压减,用于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大力精简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2023年,原则上每个部门的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经费规模,未经批准的购车经费一律不安排预算。严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聚焦推进支出标准建设,提高预算精准性。强化标准应用。严格按照已有标准编制预算,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化。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建立以经济分类科目和具体支出事项相衔接的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对按人均测算的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细化明确支出范围。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支出标准,并充分运用于预算编制中。对成熟的暂定标准,由财政部门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发文上升为固定标准。
聚焦强化绩效管理,推动提质增效。推进绩效评估。部门新增或增加预算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项目,必须开展事前评估;到期政策申请继续实施的部门应开展定期绩效评估,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纳入预算安排,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绩效差的项目督促改进。加强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前置条件,未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强化结果应用。扎实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部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等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聚焦硬化预算约束,提升预算执行刚性。强化预算指标管控。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控制机制,各部门必须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凡是未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拨付资金,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控预算调剂。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不同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或部门要进行统筹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严控新增支出。年度预算批准后,各部门不得在执行中出台涉及当年的增支政策,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对于执行中确需新增安排的急需支出,原则上通过部门机动经费等既有预算解决。强化执行挂钩。优化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挂钩机制,完善预算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赵小明)